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古茶树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管理科学、开发有序、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