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实施第三十条有效对于盲、聋、哑人、外国人(含无国籍人)和不通晓当地语言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安排翻译人员。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