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三岔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三岔湖区域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防治水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