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经济林发展引导基金,利用市场融资功能,支持经济林发展。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开发适合经济林发展的贷款、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经济林项目的融资支持。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