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经济林发展引导基金,利用市场融资功能,支持经济林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开发适合经济林发展的贷款、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经济林项目的融资支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