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系统推进、奖惩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公众参与、多方协作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