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实施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当事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