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建设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环卫设施、无障碍设施、公益宣传设施和公共文化场所、便民服务场所、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志愿服务场所等,在设施、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提示牌,为文明行为促进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