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使用燃油机动船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移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