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设施建设第四十七条有效城镇应当统一建设污水管网,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既有的合流制管网应当逐步实行雨污分流改造。鼓励乡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旱厕、厨房及畜禽圈舍的改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