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治理需要,规定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