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第四条
有效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
第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