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