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筑节能条例/第四章 既有建筑节能第二十六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要求和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分步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