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