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五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