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节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