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节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制定重型柴油车辆禁行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行限行区域、路段及绕行路线。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