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电力、煤炭、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