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制定城乡规划,应当参考大气环境容量、大气污染源分布、通风廊道等因素,科学规划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等,形成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城市空间格局。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