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十九条有效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列入淘汰类名录的大气污染工业项目,淘汰相关落后产能。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