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佛宫寺释迦塔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文物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配备防火、防雷击、防盗、防破坏、防生物病害等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应县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