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佛宫寺释迦塔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东至瑞东北路,西至大同路,南至新建东西街,北至荣乌高速公路,文物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分为:Ⅰ类建设控制区、Ⅱ类建设控制区和Ⅲ类建设控制区。
Ⅰ类建设控制区范围:瑞东北路向北延长线以西,北环路以北,大同路向北延长线以东,荣乌高速公路以南区域。
Ⅱ类建设控制区范围:瑞东北路以西,东西街以北,迎宾北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南街以西,西街以南,迎宾路以东,二道巷以北区域,以及此区域南侧辽代街东西边界以内区域。
Ⅲ类建设控制区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内,文物保护范围和Ⅰ、Ⅱ类建设控制区以外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的《佛宫寺释迦塔保护规划》执行。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