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使用规划第十二条有效在编制、修改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