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定时开放的公园,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三天公示。公园的开放时间、收费标准以及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儿童、学生等的优惠办法应当在公园入口处或者售票处公示。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