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园收费必须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各类公园一律不得收费。公园门票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门票收入应当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十比例用于公园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