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