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全市低碳发展目标责任制,制定低碳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低碳城市发展规划、低碳发展年度实施方案和低碳示范标准是低碳发展考核的依据。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