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加大财政投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