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停车行为。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