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管理与服务第十一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和停车诱导系统,组织实施停车信息接入,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