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各级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门应当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