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增进公众对多元化解纠纷的理解和认同,鼓励和引导公众理性选择纠纷化解途径。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