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法律服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立第三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途径衔接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