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化解途径第三十条有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