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一条有效电梯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甚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要求制造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免费修理、更换、退货及赔偿。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