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智慧民生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智慧物业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智慧养老服务、智慧居家服务等智慧应用,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化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