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市民一卡通和城市APP应用,集成公交、金融、缴费等公共服务卡的多项应用,实现一卡通用和一号通用。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