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智慧民生第十九条有效引导和支持医疗、就业、养老等机构加快智慧化建设,向社会提供远程服务;组织和推进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加强信息互通,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