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和提升既有基础网络,完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基础网络建设,提升网速,扩大覆盖,加速建设光网城市、无线城市,推进电子政务网与互联网、物联网之间多网融合,打造共性基础一张网,为城市服务治理精准感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惠民服务无处不在提供支撑。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