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在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进行麻将、扑克、棋类等有碍市容的活动。在主、次干道、宾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衣冠整齐,不得有打赤膊等有碍观瞻的行为。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