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限制行驶区域或者限行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