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