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能源价格改革。

实行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和蓄冷、蓄热以及其他蓄能电价等价格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主要耗能行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鼓励电力企业与用户运用协议避峰等措施限制高峰期电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