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对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优惠扶持措施,以及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推广、使用的财政补贴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