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节能工作投入,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和技术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节能诊断和表彰奖励等。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