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先进节能技术重点、方向、推广目录,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