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十二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安排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培训、监测、奖励等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