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七条有效设区的市的市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应当制定热力规划,推广集中供热。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