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鼓励支持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