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二十三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与境外组织合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受境外组织的操控和干涉。鼓励与东盟国家开展志愿服务合作交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